清河法院“阳光”执行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
作者: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904
为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清河法院把执行工作与践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大力推行“阳光”执行,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应,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执行留痕。为执行人员配发执法记录仪11台,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数字化全程记录,通过无线通讯系统与执行指挥中心后端指挥终端相连接,可以在执行现场实录、实播,实现执行实施过程的全程记录及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即时、应急指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执行互动。为消除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减少对执行法官的质疑,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到执行过程,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就执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受到申请执行人的普遍认可。
执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执行工作,依托新闻媒体平台、闹市区电子屏、街道社区公告栏公布“执行老赖”名单,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确保群众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