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存款被盗取 储户告银行被驳回
作者:易阳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276
外地人小杨在溧阳打工,考虑到异地取款要手续费,有时与亲戚朋友周转钱不太方便,于是在
三天后,小杨的朋友向该银行卡汇款3万元,小杨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卡中29900元已被他人支取。明明自己没有拿到钱,钱怎么就被没了呢,这可愁坏了,一筹莫展之际,小杨将该银行诉至溧阳法院,认为银行未经本人同意将自己银行卡上的款项支付给他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的存款。
庭审中,小杨认为,银行卡在自己身上,密码只有自己知道,如果不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钱也不会被取走,因为自己不懂银行业务,银行也没有说清楚,所以银行有一半责任。
被告辩称时认为,办理借记卡时,开通了网上银行等服务业务是小杨真实意思表示,受理时,对其作了特别风险提示。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小杨要求银行赔偿存款29900元,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银行卡上被他人取走的钱是由于银行原因造成的,而小杨卡上的29900元,四笔通过快捷支付支付了2万,一笔通过POS消费掉5000,二笔通过支付宝方式支付掉4900元,不是银行柜面操作的,也不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核对有效身份证明等被他人冒名支取的,银行不存在过错行为,故溧阳法院一审驳回小杨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提示,网络支付虽便利,但安全漏洞也不少。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严格保护交易密码,提高安全交易警惕性,不轻易透露账户信息,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