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浦某于2012216日凌晨,驾驶着事先租来的轿车来到清河区清河路某高档酒专卖店,用大夹钳剪断门锁后,入室进行盗窃。和一般盗窃犯罪仅针对小件贵重物品不同的是,浦某利用轿车先后2次搬运了四十余箱高档白酒至自己的住处,上演了现实版的“乾坤大挪移”。后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

 

事后浦某将租来的轿车还回租车公司后,自认为此事做得天衣无缝,可公安机关还是根据现场留下的种种线索最终将浦某缉拿归案。

 

日前,该案经过审理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浦某以盗窃罪,被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