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岁的无知少女,因交友不慎,无意中染上了毒瘾,不但不及时戒毒,还为朋友吸毒提供场所,最终站上了被告席。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小慧出身于1995年,自小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父母和哥哥一直对她疼爱有加,却也养成了她的一些坏毛病: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宿迁某大专学校上了半年学后,小慧再也无法忍受家人的“管教”和“唠叨”。正好这时,小慧的初中同学赵某打来电话,在描述了自己“自由快乐”的生活后,小慧的心再也按捺不住,当即辍学投奔赵某来,并在一家歌舞厅打工。很快,在赵某的介绍下,小慧认识了很多“朋友”,在他们的撺掇和好奇心的驱使下,第一次见识“冰毒”。吸食毒品让这个小姑娘觉得飘飘欲仙,很是过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经常和一帮朋友在一起吸毒。短短一年的时间,小慧2次被泰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但她并没有醒悟悔改。在201311月至20141月期间,她先后4次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容留朋友赵某、张某等人吸食冰毒。

 

由于自己也吸食毒品,小慧的精神状况明显欠佳,法庭上的她有着明显的眼袋和黑眼圈,根本不像一个十九岁少女的样子。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慧无视国法,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多次吸食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惩处,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中,涉毒犯罪被告人趋于年轻化,涉毒原因多是由于交友不慎,出于好奇心,经不住诱惑而被人劝说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