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当天出事故,保险公司不免责
作者:闵逸 王璐丹 发布时间:2014-06-17 浏览次数:288
车辆易手的当天,车主到保险公司办理了商业三者险的退保手续,谁料就在退保的几小时后,车辆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近日,丹徒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肇事车辆的确曾在公司内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0000元不计免赔的商业三者险,但事发当天上午,原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该保险公司调取了该公司办理商业三者险退保的微机保存信息,该保单退保批单记录信息显示“输入时间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三者险条款系格式条款,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经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并按照投保人的要求进行了解释说明,且条款明确了“自通知保险人之日止,本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也可以证明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解除之日的保险费,本事故发生在通知保险人之日,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免除了保险责任。在保险公司打印的格式批单上,也无退保人的签字,保险公司也不能证明已经提请了退保人注意。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一并赔付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