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聊天软件已成为当下青年男女新潮交友的工具。它在拉近人与人距离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有机可乘的作案机会。近日,泰州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王乾、袁军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422晚,女青年孙丽通过手机聊天软件结识了王乾、袁军并加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王乾得知孙丽想回老家,但因天色已晚,路途较远一直没有等到车正在焦急中。王乾便“仗义”表示,此刻在一酒吧和朋友玩晚点会开车送她回去,同时也邀请孙丽一起来酒吧。天真的孙丽以为遇到热心人,在王乾的盛情之下便同至高港一酒吧待至凌晨2时许,后经孙丽反复催促,王乾才和朋友袁军离开酒吧送其回姜堰。在回去的途中,王乾、袁军采用打耳光、强行脱裤子、对强奸过程拍照以网上发布相威胁等手段先后与孙丽多次发生性关系。本案因被害人向公安报案而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乾、袁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