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昆山某小区一楼的女士遇到一件特别恼人的事---每天都有人在自家楼下正对的自行车库外面做饭,滚滚油烟令其和家人心烦意乱。女士多次找到自行车库主人协商,甚至多次争吵均无效,最终张女士忍无可忍,将车库主人先生和两名租客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为增收益,狭窄自行车库出租供人住

 

在昆山这个外来务工人员居多的城市,先生发现很多人都租住在车库。想到自家的自行车库也一直闲置,于是,想多点收入的先生便也打起了出租自行车库的主意。先生在自行车库外面自搭了一个雨棚,经过简单装修后便低价出租给了两个外来打工的女孩。

 

条件简易,车库外做饭“滚滚油烟”引矛盾

 

自行车库通风效果极差,且没有窗户,两女孩在里面吃住生活十分拥挤,更不可能在里面做饭。无奈,她们就只好在车库外面的雨棚下做饭。环境艰苦,设备简易,但她们的做饭问题总算基本算是解决了,可万万没想到,新的问题却来了---她们每天做饭的油烟都会“滚滚升腾”,无休止侵入一楼女士的家中,严重影响 女士一家的正常生活。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楼上总会有些住户不自觉往下扔东西,而很多恰恰都落在先生自搭的雨棚上,不仅影响了卫生,久而久之甚至有了霉变的味道,一阵阵透过窗户吹入女士家中。

 

女士一家无法忍受,多次找租客和车库主人联系,甚至在小区中多次因为此事与房东产生争吵。最终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和谐息纷争

 

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女士向昆山市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俩女孩已经搬出来出租车库,女士撤回了对她们的诉讼请求。经过法院调解,先生同意以后每月清扫雨棚及自行车库3次;今后自行车库不得用于室外做饭,不得随意排放油烟。

 

法官说法:相邻权纠纷,需要法律,更需要理解

 

本案的性质是相邻权纠纷,即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该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本案中,租客在室外做饭的行为,显然侵犯了一楼女士家的相邻权,影响了女士一家的正常生活。女士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法官提醒在处理相邻权纠纷时,作为邻里,更需要相互的理解和包容,先生若能早些理解此事给女士一家造成的影响,态度诚恳些;女士若能保持起码的文明礼貌,用语文明些,也许不用诉讼矛盾便早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