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营业的药店却从不进行资金盘算,药店营业员李娟(化名)发现了这一管理漏洞,通过收取营业款时藏匿部分钱款的手法,侵占了店内营业款5万余元。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李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6年,李娟经人介绍来到了诚信药店(化名)做营业员,主要负责看店和卖药,每天工作时间从下午5点到晚上8点,因为工作比较轻松,她在店里一干就是7年,工资也从原来的每月300元增加到了800元。

 

因为药店没有专门的收银员,营业员们都是自己卖药、自己收银,作为老员工,李娟深知药店在自身管理上存在不小的漏洞,就是营业员在下班时不需要对营业款进行清点移交,店主也从不进行盘店。这几年,随着家庭开销的增加,巨大的生活压力让李娟动起了店内现金的主意,她准备找机会钻这个空子。

 

20131月初的一天,李娟趁到收银柜找钱时把10元钱偷偷藏在手心里,然后再藏进衣服口袋。以这样的方法成功得手几次后,李娟的胆子越来越大,从刚开始每次拿10元、20元,到之后每次50元、100元的拿,从最初隔三差五的拿一次,发展到每天要拿三、四次。到201312月最后一次拿钱,李娟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拿走了店内现金5万余元。

 

案发后,李娟退回了全部的赃款,她对自己贪图小利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行为十分后悔。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娟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依法对其作出了刑罚。

 

本案中,李娟作案得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药店在经营管理上的缺陷,店主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对李娟的“偷拿”行为毫无察觉,直到电脑系统升级需要,对药品进行重新盘点后,才发现了店内的亏空情况。为此,法官建议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加强对自身店铺的经营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定日、定期对现金、货物进行清点核算,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