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相聚本是乐事一件,10人正好凑成一桌,推杯换盏后,却因一位饮酒过度溺水而亡引起诉讼,战友间互相推诿,友情难堪。法院依法判决9战友共同赔偿死者七家属6.1万元,矛盾争吵才落下帷幕。

 

战友聚会开怀畅饮
   

顾某与汪某是昔日当兵时同一个连队的战友,二人关系一直融洽。去年1221日中午,阳光明媚,汪某一战友家办喜事,多位战友齐聚一堂,杯来碗去好不高兴。喜宴结束后,汪某想战友多年未见,便招呼9名战友一起打牌至17时,然后一同到酒店吃饭,席间大家谈笑风生,畅怀饮酒,顾某因和战友聚会,心中异常高兴,差不多喝了近五两白酒,酒已偏高。

 

酒席结束后,几位战友告辞回家。剩下二位战友葛某、尤某与汪某意犹未尽,喊上顾某,又一并来到汪某家中,汪某又打电话叫来战友张某,五人又展开牌局,玩的不亦乐乎。汪某又让妻子包起饺子,准备了酒菜,21时几人再次入席,兴之所致,又喝了近二斤白酒。

 

22时左右酒席散去,汪某见顾某酒已喝高,便主动送他回家,二人走到离顾某家约500处河边路上,顾某不让汪某再送,说自己可以自行回去。汪某见离顾家不远,便嘱咐两句然后离开。

 

酒后溺亡引起讼争

当晚顾某未归,其妻以为在外有事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三日发现丈夫还没有回家,开始着急,找遍亲朋好友家都没有消息,后向公安机关报警。2414时,顾某被发现在离家不远的河中溺死,公安机关鉴定其为酒后溺死。

 

丈夫开开心心出去,却落下溺死的下场,顾妻悲痛欲绝,认为既然顾某是喝酒而溺死,其同桌饮酒者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就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今年15日,顾某的妻子和4个未成年子女及顾某的父母一纸诉状将与顾某同桌喝酒的9人告上法庭,要求9被告赔偿因顾某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06670元元的40%,计162668元。

 

接到诉状,9名被告非常委屈。认为只是一起吃饭,有的还没有喝酒。认为顾某死亡与他们没有关系。在法庭上,有8人认为自己没有邀请顾某,自己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汪某认为,自己一片热心邀请顾某吃饭,并在其酒后将其送至离其家仅500多米的地方,而且是顾某催其离开,要求自行回去的,自己又有什么责任呢?顾某不幸身亡,自己也为好友难过。汪某同意补偿一些。但达不到七原告满意,法官调解无效,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共同赔偿

经法庭审理,一审法院认为,顾某为酒后落入河中溺死。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过量会带来严重后果,而不加节制导致溺死,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大部分责任。九被告与顾某一同饮酒却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致顾某酒后溺死,均应承担不同程度的过错责任。其中葛某、尤某、张某明知顾某在几小时前酒已偏高仍然与之喝酒。被告汪某已明知顾某酒已喝高,在送其回家途中,当顾某要求自己回去时,过于轻信认为不会出事,让他自己回家而在途中落入河中溺死,其责任明显重于他人。故判决九被告依不同责任共同赔偿七原告因顾某而发生的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06670元的15%61000元。其中汪某赔偿23400元、葛某、尤某、各赔偿9000元,张某赔偿6600元,其他五人各赔偿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