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账户积分引发的巨额盗窃
作者:叶沁 范昰彧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次数:296
随着各种各样的网络账户越来越多,不少人的账户里多少会有些积分。有的积分可以用来兑换些小礼品,而有的甚至可以换成钱来用。记者随机调查了不少用户发现,只有五成用户知道自己网络账户上有可用的积分;而近八成的人表示因积分太少或其他原因,自己从来没用过这些积分。仅有两成不到的年轻人会去关注或兑换。然而,自己不用不代表别人不会“用”,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沉睡在账户里积分。
近日,姑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陆某、李某两名被告人通过软件在盗窃了大量电信宽带用户的账户后,将账户中的1200多万积分兑换成12万个QQ币并出售,两人共计获利约10万元。在退赔了所有非法所得后,最终陆某因盗窃罪判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李某则被判处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陆某和李某两人都是80后,各自经营网店,熟悉各种网络账户。2012年11月下旬,陆某购买了一款名叫“XX密码终结者”的盗号软件,用它窃取了电信运营商1000余个客户的账户信息,将账户中的积分尽数兑换成Q币并出售。随后又将部分信息交由李某进行同样操作,并由两人分赃。最终陆某盗窃达人民币103564.8元,李某盗窃达人民币22176元。不久运营商发现了多个账户的异常情况,即刻展开调查并报警,远在上海的陆某和李某归案,最终两人被处以上述刑罚。
据悉,这已经是去年以来姑苏法院审理的第二起账户巨额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了。2013年,被告人吴某等三人以类似手段盗刷另一通讯公司的客户账户,窃取其中的虚拟财产,涉案金额达11万元。最终三人获刑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罚金。
法官点评:
纵观两起案件有多个共同特点,一是用户账户内都有数额不等的积分、商城币等虚拟财产,而用户多数对此没有关注,案发后往往是公司首先发现并报的案;二是因为大多数用户对账户安全没有注意,没有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多数为手机号、身份证号后6位,甚至是111111、000000等最简单的密码,这对于不法分子几乎形同虚设,也给他们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尽早关注虚拟账户财产安全,不要让钱沉睡在账户里。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