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火焰
作者:曹竹园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次数:448
工作受挫、婚姻不顺,让昔日风光的“白骨精”精神逐渐失常。一桶汽油,一个打火机,浑浑噩噩中,火焰燃起,年轻生命就此逝去。近日,海门法院审结了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故事还是要从四十多年前说起。。。。。。
天之骄女,敏感多疑埋下悲剧伏笔
李红出生在上世纪60年代末的上海,家中除了她,还有母亲与前夫生的几个哥哥姐姐。从小李红就显示出非同一般的聪慧,虽然性格内向,不爱与人沟通,但是她的成绩一直让父母很是省心。90年代初,大学毕业后的她作为当时的“天之骄子”成功进入上海某厂做高级技术人员,可谓是真正的“白骨精”。几年后,她嫁给了一个称心的丈夫小黄,两人共同努力,家庭收入不菲。可以说,从出生到现在,李红在人生路上拿了一手的好牌。
事情是从2000年开始发生转折的,就在这年,李红生完孩子之后便辞职在家专心带孩子,但小黄发现妻子性格出现了异常:她经常疑神疑鬼,怀疑邻居在自己家中安装了监视器,有时候夫妻俩出去散步,她也会突然开始骂陌生人认为陌生人在敌视自己。小黄觉得妻子过于紧张,多番开导但是收效甚微,两人的生活中多了许多争吵,感情逐渐转淡。
2005年,李红进入某局工作,但是三年后,和同事相处不快的她再次选择了辞职。此时她和丈夫的感情也快走到了尽头。由于李红经常认为有人要害自己,小黄忍无可忍,选择了结束这段婚姻。2009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作为补偿,小黄给了李红一笔不菲的钱款,用来生活绰绰有余。
行走天涯,失意“吉普赛人”多次伤人
自从离婚后,李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昔日恩爱的丈夫抛弃自己而去,工作也不顺利,李红的精神非常压抑。为了让自己解脱,她选择离开上海,四处行走,成为了失婚路上的“吉普赛人”。桂林、敦煌、黄山。。。。。。每到一个地方,她都要滞留很久,通常她选择租房,在敦煌她还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各地新邻居的眼中,她是个奇怪的女人,有时候挺正常,有时候又神神叨叨,家中非常凌乱,一度在买来的车里住上过一个月。在敦煌期间,邻居闻到她家中传来浓烈的汽油味,于是报警。警方到来后发现房间里有装满油的油桶,对此,李红解释是为了汽车加油方便,警方便对油桶进行了收缴。过了段时间,李红又因随身携带斧头被警方发现,斧头也被收缴了。
2012年7月,李红租住在安微某县的一套房子里,房东经常听到李红在房间里摔东西的声音。这天,隔壁的刘奶奶带着孙子找房东玩,忽然听到孩子开始大哭,转头才发现李红把一杯开水从她孙子的头上浇了下去。愤怒不已的刘奶奶和李红争吵,李红却表示不小心,主动赔钱。就在该县休养期间,李红用锤子砸伤别人,还用环形锁敲伤了一个小学生的脑袋,每次都是表示不小心,并赔钱了事。随后,她又因无证驾驶,把车子开到了田里。交警拘留她之后,发现李红精神不正常,便通知了李红的家人,由她的二哥将她接回了上海。
回到上海后,家人把李红送到了某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她被诊断为"未定型精神分裂症"。经过两个月的治疗,李红的情况有所好转,便出院了。医生给她开了一大堆药,但是她基本都不吃。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发现李红情况不对的家人应该对李红多加照顾,但是他们的疏忽导致了之后悲剧的发生。
贴补家用,年轻妈妈上门做保洁工
为了在一个优美的环境中散心,把敦煌的房子卖掉之后,李红在姐姐的陪伴下,于海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2013年6月独自搬了进去。小区里的居民们发现,这个开着绿色越野车的女人有时看着挺好,会主动和人打招呼,有时却不大理人,还会在小区大门口频繁进出,不太正常,这一切也都落在了在食堂工作的小菊眼里。
小菊是贵州人,嫁到海门之后便成为了一个“新海门人”。二十多岁的她说话细声细气,性格和善,人缘很好。她有着一个虽然收入不高但是疼爱她的丈夫,还有着一个非常可爱的7岁儿子。8月底,小菊离开了食堂,当她得知小区里有住户需要保洁工时,她便选择用劳力给儿子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没想到,她正是到那个看上去不太正常的李红家应聘。走进李红家,小菊就看到客厅里放了两个半米多高的汽油桶,里面装着汽油,散发着浓烈的气味,除此之外,李红的房间里还有很多化学物品和器具。对此,李红解释说,放油桶是为了给汽车加油方便。
虽然觉得这个主人家里的东西怪怪的,但是李红有时候看上去还可以,抱着赚钱贴补家用的心情,小菊还是留了下来。之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有些让小菊“吃不消”。李红的卫生习惯不好,家中经常西瓜皮、啤酒瓶、烟头乱扔,甚至卧室的床头也不放过。“咬咬牙,就能多给儿子买点玩具。”小菊总是这样想,当丈夫和婆婆问起工作如何时,她总是轻描淡写地说:“好着呢,一会儿活就干完了,赚的还比在食堂多,你们就放心吧!”
罪恶之火,一个鲜活生命就此消逝
“啊————!”从李红家传来的惨叫声引起了楼下路人的注意。他们先是看到从敞开的窗户里冒出滚滚浓烟,接着又看到一个身上冒着火焰的女人跌跌撞撞地从楼道里走了出来——她正是小菊。在她身后慢慢跟着走出的是她的雇主李红。
好心的人们迅速上前,帮她把燃烧的衣服赶快脱掉,把她带到了食堂,用水把身上的火浇熄,并找来围裙给她遮住身体。小菊的衣服已经烧没了,身上已经全部烧黑,浑身滴着水。此时的她意识还是清醒的,她拜托食堂工作人员道:“快打电话给我老公。”
警察随后赶到,向还能坐着的小菊询问情况,这时李红也走进了食堂。看到李红,小菊害怕地指着她说道:“我在洗拖把的时候,她从我身后往我身上泼了东西,再点火把我烧成这个样子。”警察迅速控制住了李红。
被诊断为三度烧伤后,经过三天的治疗,小菊去世了。尸检报告证实:死者小菊全身皮肤除下腹部和双足底约7%为正常皮肤外,其余均为灼伤创面,总面积约93%体表总面积。
法律干预,强制医疗民事调解难挽悲剧
我们无法想象被火焰吞噬的小菊当时在想些什么,也无法明白李红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举动。面对警察的询问,李红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发当时,她正在卧室里玩电脑,忽然听到家里的保洁工跑了出去,她走出门一看,房间里还有烟,等她下楼后,发现小菊的脸变黑了,还指着她说是她放火烧的。
被羁押在看守所后,狱警也发现了李红的异常。她经常辱骂他人,骂人时表情狰狞、情绪激动,平时饮食极少,时常出现幻觉,认为别人用发射器向她脑袋里注射东西。不骂人的时候,李红通常感情冷淡、表情呆滞,讲话很少,时常一个人蜷缩在墙角。
经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李红进行精神病鉴定,发现李红罹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4月底,海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书,决定对被申请人李红强制医疗。5月底,小菊家属和李红及其家人的生命权纠纷一案也在海门法院调解结案,由李红及其家人赔偿小菊家属人民币52万元。
如果李红的家人能早些重视她的异常,早些送去医疗干预,也许李红的病症不会这么严重;如果他们能多陪伴李红,多排除一些不安全因素,也许小菊的悲剧并不会上演。。。。。。一切的如果都已经没有意义,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一个年幼的孩子失去了母亲。与此同时,李红的孩子也没有成年,面对母亲的现状,他又是何种感受?愿这疯狂的火焰就此把悲剧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