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儿廖某酒后与人发生口角被打伤,哥哥王某看到后不问青红皂白持棍棒将打人者打至骨折。近日,武进法院审理了该起哥哥不问缘由为弟报仇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

 

201312307时许,暂住在武进区南夏墅街道某村的小伙儿廖某与朋友共进晚餐后回到了住地。晚餐时间的几瓶啤酒,让本就不胜酒力的廖某已有些醉意。正准备进屋,与廖某同住的张某、臧某二人正巧推门而出。廖某借着酒劲儿,因着平日的一点生活琐事,辱骂张某二人发泄不满。廖某的行为引来了张某的愤怒,张某遂对廖某进行了殴打。王某在庭审中表示,当时自己看到廖某时,已是“被打得浑身是血”。

 

廖某被打后内心极不服气,遂至同乡王某家,请求王某替自己报仇。王某是廖某的同乡,在老家两人是隔壁隔的邻居,从小一起长大,虽不是亲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看到弟弟受了如此的“屈辱”,哥哥王某气不打一处来。问清楚打人者是廖某舍友后,王某不问缘由持砍刀、斧头、红缨枪等工具,带着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冲向张某、臧某二人住处,踹门进入后对两人进行殴打威胁,致张某右枕骨开放性骨折,头部、手部软组织挫伤、前牙外伤,经法医鉴定,张某之伤属轻伤。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纠集多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