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不思悔改 好逸恶劳终陷囹圄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次数:304
曾因犯财产刑被判缓刑,谁知好逸恶劳品行难改,缓刑期间又涉毒犯罪,再次被审终陷囹圄。
现年23岁的李某终日游手好闲,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由于当时犯罪时尚未成年,法院本着教育挽救为重的精神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某被判处缓刑后,仍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意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利发财,竟走上贩卖毒品道路。日前,镇江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李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非法进行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后合议庭综合考虑本案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