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日,相城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陈燕(原卫生局副局长)、马晓雁(原民政局副局长)受贿罪案。

 

被告人陈燕于2007年至20139月担任相城区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社区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信息化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24229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马晓雁在担任相城区元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教育、计生)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7年上半年至20135月份,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6919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该院针对上述两人的特点,联合组织部、纪委,分别邀请了全区副科级女干部和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中小学校长、各板块教育分管干部、人大代表各百余人旁听了庭审,并在江苏法院网进行了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