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不到钱就放火烧厂房
作者:辛苑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次数:279
近日,新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放火案。案件被告人陆某系江阴人,早年曾因盗窃、抢劫被判过刑。2003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找不到工作,赋闲家中。老母亲看着儿子郁郁寡欢有点心疼,于是让家里开厂的女婿给大舅子安排个工作。女婿沈某在江阴开了一家化工厂,效益不错,厂子搞得有声有色。老丈母娘求上门,总不能驳了面子,虽然女婿心里不怎么愿意和这个有前科的大舅子扯上关系,但还是给陆某在自己厂里安排了个车间主任的工作,年薪有10来万。照理这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但是一次意外相识又让陆某的人生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一次吃饭,和陆某同一个大队的王某带着老婆程某也在,程某说自己在常州也搞了个化工厂,不过厂子比较小,效益一般,主要是缺技术。陆某这时候也搞了几年化工,对这方面也算比较了解,几个人聊聊工作、生活相谈甚欢,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算熟了,陆某也经常开车去程某厂里坐坐,对于程某生产上的问题,陆某主动拿出了自己掌握的配方和小料贡献出来,程某每次也都给点小恩小惠。次数多了,陆某的妹夫终于发现了陆某的猫腻,大为吃惊下也万分恼火。陆某自觉理亏就主动辞职。从年薪十万到失业在家,落差有点大,再加上陆某还有赌博的特殊爱好,渐渐连生活都困难了。陆某就想到了程某,一开口先借了五千,没几天花完了又去借,没先到程某不肯借,连照面也不打了。陆某觉得自己失业完全是因为程某,现在拿着自己提供的配方效益好了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在2013年9月和10月两次翻围墙至程某的厂里放火,烧毁厂里堆放的大量化工原料。昨天下午,新北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