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装修工人跌落受伤 业主、雇主均担责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4-06-05 浏览次数:315
装修工人张某受雇为人装修酒楼,工作期间不慎从
王某系某酒楼业主,因酒楼开业装修,请刘某帮忙找人拆除广告牌。张某接到刘某通知去拆广告牌,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
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通过被告刘某召集原告在内共五人从事酒楼广告牌拆除,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都没有戴安全帽,也没有系安全带。原告受伤后,被告王某已经给付原告5万元。庭审中,被告王某辩称与被告刘某是承揽关系,原告的受伤与其无关。被告刘某则称自己与原告都是受被告王某雇佣,而不是承揽关系。
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并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向原告张某解释,其在作业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被告王某雇佣原告从事拆除广告牌,对原告的受伤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经过法官调解,被告王某同意给付原告65000元,被告刘某给付原告15000元。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