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职工劣迹开除 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作者:曹竹园 发布时间:2014-06-05 浏览次数:309
偷油、偷货物、赌博......职工袁某的行为让公司忍无可忍,予以开除。不久后,袁某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共计四万多元。近日,海门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判决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一万九千多元。
2012年4月,袁某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在该公司任驾驶员,合同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自
由于在运输过程中山高皇帝远,袁某发现了“财路”,他多次在运输货物途中偷车中的油转卖,渐而将手伸向运输的货物——混凝土。就这样,袁某时常偷些油偷些混凝土,虽然款项不多,但对他而言这些“小便宜”总比没有的好。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公司随后发现了袁某的行为,作出了处理决定,责令袁某退回部分钱款。袁某原以为退回钱款后能够继续好好干活,没想到很快又跌了一跤。2013年7月,袁某因在公司宿舍内参与赌博被公司发现,继偷油、偷混凝土之后,他的赌博行径让领导非常不满。
2013年8月,该公司以袁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法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一份。袁某提起仲裁申请后并没有得到自己要想的结果,于是在今年年初,向海门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公司表示,当时制定公司考核制度的时候,袁某在文件上签字认可了,之后公司因袁某严重违反该制度开除他,是合法的,所以没有必要支付他的经济赔偿金,并且平时的工资里已经包括了加班工资,他们认为袁某的要求完全不合理。
海门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袁某在工作期间将公司的油、混凝土出售获利后公司已作出了处理,袁某参与赌博的行为并未给他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认定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公司应支付给袁某经济赔偿金。此外,公司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加班工资,袁某之前领取时没有提出异议,则可认为是对加班工资的确认。
综上,法院判决原告袁某与被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间劳动关系解除,该公司支付袁某经济赔偿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多元,驳回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