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未成年人犯罪下降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罪上升
作者:李绍富 发布时间:2014-06-04 浏览次数:1618
摘要:江苏未成年人犯罪下降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罪上升快报讯(通讯员沈法轩记者李绍富)“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数已经从2007年的8705人降至2013年的3073人,无论是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还是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的比例都大幅度下降,但值得警惕的是,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中,最近4年来,强奸和猥亵儿童的性侵害...
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数已经从2007年的8705人降至2013年的3073人,无论是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还是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的比例都大幅度下降,但值得警惕的是,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中,最近4年来,强奸和猥亵儿童的性侵害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5月29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江苏省高院通报了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情况,公布了一批法院审理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据江苏省高院刑一庭的法官介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江苏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是3073人,与2007年的8705人相比,犯罪绝对人数下降大大下降。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从2007年的11.73%下降至2013年的3.73%。
而最近6年以来,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强奸罪(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罪两方面。需要警惕的是,从2010年起,这两类案件的上升幅度较大。而这些案件中 ,有暴力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有利用培训教师特殊身份猥亵儿童的,有性侵农村留守儿童,有利用微信等网络联络工具诱骗未成年少女的,还有未成年被告人与不满14周岁幼女恋爱并发生性行为导致犯罪的。
为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预防保护功能,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刑事犯罪在实体处罚和程序设置上予以特殊保护。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中优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法院探索创新对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模式。
另据介绍,目前全省已有74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庭。从2012年起,省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探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的审判合一,最大限度地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