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于网吧,结识一群“大哥”,在大哥的带领下干起了抢劫的勾当。近日,姑苏法院少年庭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抢劫的案件,年仅十七岁的宋某误交损友,为了900多元,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小宋自幼不爱上学,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平时喜欢到网吧上网。2013年,小宋独自一人来苏打工,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没能找到像样的工作。小宋在苏州依旧混迹于网吧,并结识了老乡汪某等人。汪某一伙四五个人,年纪大的25岁,小的才刚满18岁。20135月中旬,小宋跟着汪某、徐某等人来到网吧,发现了正在上网的李某。随后几人便将刘某强行叫至网吧后门问他要钱,李某稍有反抗,几人便对他拳打脚踢。用木棍、酒瓶威胁他,还用电线勒住他脖子,让他拿钱。一番逼迫后几人仅从李某身上找到20元,并不满足的几人继续逼问,要求李某以弄坏别人手机需要赔偿为由,让其哥哥立刻转账900元,随后小宋和另一名“大哥”前去银行,将900元全部取出。事后,李某报警,小宋和其他四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其中张某和徐某两人年初才因诈骗罪被取保候审,这次又进行抢劫,被一并处罚。

 

审理发现,汪某等人多次在网吧、KTV等场所进行盗窃、抢劫,劣迹斑斑。而小宋加入他们以后,也随着他们一次参与了数次“敲竹杠”等行为。因为小宋犯罪时还未满十八周岁,被姑苏法院少年庭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汪某等人则获刑四年八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

 

法官点评:

 

小宋的父母一直在老家务农,哥哥在外地打工,平时也疏于对孩子管教,教育方式简单。加上小宋小学毕业就辍学,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来苏后经常混迹于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交友不慎,受他人不良影响,最终促使他走上犯罪道路,令人扼腕。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环境因素至关重要。希望小宋的遭遇能引起广大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的重视,谨慎交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