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资供女友挥霍 90后蒙面抢劫加油站
作者:黄伟、时良敏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275
河南新县人苏某,今年22岁,初中毕业的他交了个大学生女友。但苏某没有正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自己的零星收入根本不够他和女友二人的花费。去年9月份的时候,因为花销太大,苏某为了筹资,就铤而走险直接去偷去抢,先后实施盗窃两次,抢劫一次。日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
经审查,苏某交代了其作案时所驾驶的轿车系其在去年7月份在河南郑州市盗窃所得,价值人民币48000元。同时,苏某于去年9月份还在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一家超市盗窃了80余条香烟、3000余元现金,案值28000元。
苏某对其盗窃、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苏某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苏某犯有数罪,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苏某当庭自愿认罪、并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