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谈出经济纠纷
作者:李宁倩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353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常会通过互赠礼物来表达心意,这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无锡市南长区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却发现,有个别当事人在恋爱期间,不惜利用对方的信任,以各种理由索取财物,情节严重者甚至构成诈骗。真诚与真心是男女交往的先决条件,以恋爱为幌子的“情感欺诈”行为值得大家警惕,南长法院法官就近期审理的几件恋爱经济纠纷进行了梳理归纳,并给出了合理建议。
拿了储蓄卡,人却消失了…
2008年初,周详与宋思娇通过交友平台结识并相恋了。经过了大半年的接触,周详觉得对方十分可靠,便放心地将自己的银行储蓄卡交给宋思娇保管。为了体现女友在自己心中的地位,周详将储蓄卡密码也一并告知了对方。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个月后,宋思娇竟然冒用他的签名从卡中取走了2.5万元存款,此后便再也无法联系上了。
了解到该情况后,周详十分愤怒,他认为银行居然在卡主不知情之下将钱交给他人,未尽到审查义务,柜面支付存在瑕疵,遂将银行方面告上了南长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其2.5万元。银行方辩称,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客户提取5万元以下的存款,银行不需要核对客户身份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应对自己可控的财产或财产凭证的安全负责,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周详自愿将自己的存储卡交给宋思娇并告知其密码,该行为是造成周详的财产发生损害事实的条件,卡中存款被宋思娇冒领,周详可以向宋思娇主张权利。最终,法院驳回了周详的诉求。据悉,周详已报警处理此事。
买车就能结婚?
2013年初,郭涛一纸诉状将前女友刘玉霞告上了南长法院,要求前女友返还借款5万元。
郭涛称,2012年4月,其与刘玉霞通过婚庆网站结识并开始了交往。在其后的短短两个月内,刘玉霞以办美容卡、买液晶电视等理由向郭涛索取人民币近2万元。同年6月末,刘玉霞要求郭涛为其购买GUCCI包遭到拒绝,两人因此发生矛盾而分手。
同年11月,在第三人的调解下,刘玉霞折算郭涛先前为其支付的款项,写下1万元欠条一张,并承诺退还液晶电视。然而此后不久,两人又和好了。
其后,刘玉霞要求郭涛购车,并承诺购车后就可以结婚。为了能尽快成立家庭,郭涛特意去申请了贷款,最终双方以郭涛出资4万,刘玉霞出资1.5万的比例购买了二手车一辆。
不久,双方又因琐事而分手。郭涛遂将前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1万元欠款及后期的购车费用4万元。
面对被告刘玉霞拒不到庭的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展开了大量的沟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以刘玉霞归还郭涛4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当借钱成为常态…
七旬老人孙祥早年丧偶,在与老同学前妻赵芸的接触中,渐渐对其产生了好感。2012年,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孙祥搬来与赵芸同居后不久,赵芸便开始以钱包被盗、买药等各种理由向其借钱。2012年5月至11月期间,孙祥总共借给赵芸人民币28万元。
2012年11月初,孙祥的女儿孙萌在询问父亲近况时,惊觉父亲的存款竟然都被同居女友不明不白的“借走了”。孙萌认为父亲很可能遇到了感情欺诈,随后其选择了报警处理。在派出所的调解室内,赵芸写下28万元的欠条一张。
由于赵芸拒绝明确还款日期,孙祥遂将赵芸告上了无锡市南长法院,要求其尽快归还欠款。综合各项证据,法院最终支持了孙祥的诉讼请求,判决赵芸归还人民币28万元。
法官建议
爱情是纯洁美好的,男女双方本着坦诚的原则互相交往亦值得提倡,而上述个案的发生却值得大家深思。随着网络相亲平台、手机交友软件的逐渐增多,有时仅需动动手指、移移鼠标就能添加一位好友,这样方便快捷的交友方式在扩大单身青年的交友面积的同时,亦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法官认为,男女交友应时刻谨记诚信二字,切莫让纯洁的感情成为索取财物的幌子。
对于男女交往时应注意的事项,法官认为,男女双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尽量保持各自经济独立。对于恋爱期间一方购置的贵重物品,归属要明确。而对于共同投资的大件物品,譬如房屋、股票、车辆等,双方均应保留好出资凭证。如果彼此间有大笔金钱往来,应保存好借条及相应交易记录。(文中人物署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