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前支付租息方式 兑现工伤者胜诉权益
作者:陆爱东、邵丽芬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284
“谢谢常熟法院的法官们,为我们维权,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
工伤赔偿既定,款项为何不获
殷某等六人原系常熟某公司员工,在前年工作中不慎被机器碾压,手指均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六人均为工伤拾级。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已将他们的劳动工伤赔偿金及补助金共计18万元汇入所在公司。然而,因为他们所在负责人丧失诚信,竟将工人的工伤赔偿金挪作他用,为公司经营不善买单。为此六名受伤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尽快支付他们赔偿金和补助金。此后,他们依据市仲裁委的裁决向常熟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执行绿色通道,为民生护权益
案件立案后,立即进入法院执行绿色通道,执行局唐局长指定专人负责并作出要求: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优先予以执行。承办人在接收案件的当日即召集六名当事人开展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随后执行局又连夜召开会议、确定方案、明确方向。次日安排二路人马对案件开展追踪执行。一方面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开户情况及存款记录;另一方面去被执行人所在企业了解核查相关情况。
执行遭遇困难,辟蹊径寻办法
经过各方面查询,被执行人陶某已下落不明,在银行无存款记录且企业资产已全部抵押给银行。现有的厂房、设备也已出租给他人经营。面对困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调整执行方向。在继续加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同时,开始与新承租户商谈,希望能让新承租户以先行支付房租金的形式垫付18万元以协助法院执行。在屡屡遭受“闭门羹”之后,新租户终于被法官为民的工作态度打动,书面承诺分二期,每期9万元,以提前支付房租的方式垫付执行款。虑到本案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权益,执行法官适时跟踪、督促履行。
终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