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阜宁法院刑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群众优势和各种有利条件,积极调动他们参与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不同的职业和特长,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在庭审前,人民陪审员就向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详细调查摸底;在庭审过程中,会同法官一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知罪畏罪,迷途知返;在庭后与法官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

   

该项工作的实施,使该院未成年人犯罪全部服判,截至715日,未出现回归社会后的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情况,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