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9岁的小雷到昆山法院起诉女朋友陈华,索要自己的电脑,昔日的情侣为何为钱财闹到法院?

 

原来,小雷和陈华都是外省来昆山打工人员,在一次老乡聚会中两人相识。小雷性格内向,而陈华只有22岁,是一个漂亮、大方的女孩子,她主动向小雷索要电话,两人自此逐渐熟悉,慢慢发展成恋人,但陈华的性格特点也逐渐暴露出来:贪玩、爱花钱、爱虚荣。由于两人不在一处上班,平时都是电话联系,陈华每隔几天就会打电话给小雷要钱,小雷认为自己根本配不上陈华,由于深爱对方所以从未拒绝过她,但是每当陈华有钱花、小雷给她打电话时她总会很不耐烦,事后小雷从其他朋友那里得知陈华一直都是有男朋友的,小雷惊觉自己不过是一个“备胎”男友,在受到感情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打击之后,小雷向陈华提出分手。

 

分手后的一天,陈华突然给小雷打电话说自己在医院,小雷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便前去探望陈华。原来陈华是因为宫外孕手术住院,虽然两人恋爱期间小雷连陈华的手都没有牵过,得知她因此住院感觉十分不悦,但听到陈华说她是被男朋友抛弃了,现在没人照顾,工作也辞了,处境非常艰难,能帮她的人只有自己时,小雷内心还是有一丝温暖。出院修养期间,陈华向小雷诉说自己每天很无聊很难打发时间,希望能借他的苹果电脑用一下,看看电影打打游戏。小雷念及旧情将自己价值上万元的电脑借给了陈华,陈华怕小雷担心还当场主动给小雷写下一份借条。第二天,小雷原本打算再去探望一下陈华,没想到陈华手机突然关机,家也搬走了。小雷这才醒悟:自己再一次被陈华利用了。气愤不已的小雷一怒之下将陈华告上法庭索要电脑。昆山法院在立案后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调解,但陈华拒不到庭并电话请求小雷撤诉,法官向小雷释名了其诉讼权利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慎重考虑,小雷决定不再起诉,向法院提出撤诉,自己将私下与陈华协商,法官提醒小雷注意维护自己财产权利,避免再次遭受损失。

 

法官提醒:恋爱中男女朋友双方之间的财产如没有约定依法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要保持情感上的理智,注意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如果未明确表示赠与而给付对方财产的最好能保存相关证据,以避免感情破裂后的财产损失。在本案中,小雷在恋爱期间所受的感情伤害无法评估,但物质上留有陈华写下的借条一份,如核对无异、查明案件事实后其证据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而索回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