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四举措推动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作者:常文金 发布时间:2014-05-29 浏览次数:87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进一步拓宽了解听取社情民意的沟通渠道,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扬中法院主动选聘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以及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规范选聘工作程序。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选聘公告,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法院审核的原则,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聘16名特约监督员。
集中征求意见建议。通过邀请监督员旁听庭审、组织座谈、调研、进行明查暗访、参与执行、开展专项视察等活动,广泛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纠正和解决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时解决反馈问题。将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定期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并第一时间反馈给监督员。
保障行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特约监督员跟踪机制,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便于监督员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增强监督实效;完善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督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