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旅游景点、旅行社较为集中,旅游纠纷多发情况,姑苏法院联合市旅游局、区消保委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无讼”品牌建设,促进旅游消费和谐。

 

日前,法院通过与市旅游局联合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与区消保委共建诉调对接室等形式,切实督促旅行社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一是以签订承诺书为先导,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近期,法院已着手与市旅游局联合开展对辖区旅行社的无讼承诺倡议,在充分整合原有54家已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企业基础上建立诚信档案,扩大无讼品牌辐射范围。二是以诉前化解为途径,强化介入协助机制。与消保委成立“联动调处机制”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关于纠纷调解的业务指导与工作联系,同时法院还就旅游纠纷中双方民事责任承担的比例与依据、损害赔偿标准和范围等与市旅游局互相提供指导性意见,着力将旅游纠纷化解在诉讼前。三是以信息反馈为依据,适时调整联动模式。于市旅游局设立司法联系点,针对社会影响较大、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旅游部门化解不力的情况,及时通报法院民庭法官,以及时掌握旅游纠纷争议焦点,有效化解矛盾;案件审结后,法院亦将审理情况及裁判结果反馈至旅游部门,为“无讼”品牌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