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会中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发展,坚决维护稳定亮点频频,而稳健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就是法治。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要想改革发展正规有序地进行,离不开法治的强大后盾。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法治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治的点滴进步必须靠我们的实际行动来推进,法院应勇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力争让每一个求助于法律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使人民群众真正知法、守法、信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我们法院工作者在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所应尽的职责,

  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勇当让群众信服的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法教育的深入,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认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加之信息流通渠道的便捷化,一个不公正的判决也许就能摧毁公众对全国法院司法公正的信任,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要时刻怀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通过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阐理释法工作穿插到审判进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传播法治,力争让赢得人心悦诚服,让输的人心服口服!

  二、提升司法公信力,勇当执行有力的排头兵。“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反之法院的法律文书只能沦为一纸空文,法治的实现只能成为一句空话。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们都希望每一个来法院寻求帮助的当事人都能满怀希望而来满载满意而归,然而,随着人们对法律认知度的提高,各种规避执行的手段也越来越多,被执行人逃匿或隐瞒财产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加大了法院的执行难度,许多申请人甚至产生了“打官司也没用”的消极想法,开始寻求司法以外的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司法的权威将大打折扣,从而导致公众对法治的失望与无奈。树立司法权威,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心,需要法院加强立、审、执的密切配合,通过加强执行内部分权,加大内部监督来增加执行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社会各部门的联动,切实加大执行威慑机制,让老赖无处遁形,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司法公信力,勇当忠守制度的排头兵。古人云:“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人们对其职业操守的要求大大苛刻于其他职业,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严重影响着公众对于法治公平正义的信任。“其身正才可以正人”,要想当好法制建设的排头兵,首先要自己守得住言行,经得起诱惑,保得住名节,才能号召他人向我看齐,反之,如果法官都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名利所惑,甚至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寻租”,其结果必然导致天平的“倾斜”,司法公信力的丧失,使人们产生对法治效力的质疑。

  法运即国运,法治兴则国家盛,法治废则国家衰,建国以来六十多年的历史充分证明,法治同国家、民族和百姓的命运息息相关,虽然通往法治的道路上或许充满荆棘,但我们仍然信心满怀,让我们朝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当好法治建设排头兵,用点滴的行动,为“法治中国”的实现添砖加瓦,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