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内鬼”疯狂盗窃80余万锒铛入狱
作者:罗燕敏 发布时间:2014-05-26 浏览次数:277
拿着公司的薪水,不好好维护公司的利益,却干着“吃里爬外”的勾当,将公司的原材料偷偷运出卖给他人。近日,句容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林某、李某和吴某等9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查,被告人潘某是句容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垃圾承运人,负责该电子公司的生产垃圾清理和托运工作。在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潘某在清运该公司生产垃圾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清扫出来的垃圾混入了部分原材料,价值较高,感觉有利可图,遂买通该公司塑胶部的领班林某、组长李某某以及保安吴某,同时带领其手下工人即该案其他几名从犯被告人,利用林某、李某有权调运塑料原料及做账平帐的职务之便,乘凌晨运送垃圾之时,或由李某某安排或直接由林某某将塑料粒子原料包用叉车将材料从库房叉入垃圾车。运出公司后,被告人潘某等人将偷运出来的生产原料卖给明知是赃物的个体废旧物品收购者张某等人。经查实,被告人潘某等人采用此方法先后189次将该公司的塑料原料包混在垃圾车中运出销售,共计侵占塑料粒子7700多包,重155余吨、块状塑料350包,重3.5吨,合计价值人民币80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等九名被告人内外勾结,利用受害公司职员的职务便利,盗窃该公司财物,职务侵占金额巨大,既严重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益,有损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又打击了外商在该市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社会影响恶劣,该院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