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
作者:王小燕、金琦 发布时间:2014-05-26 浏览次数:881
近日,南通市港闸区某街道活动中心内响起清脆的法槌声,港闸法院“巡回法庭”就一起因征收引发的赡养纠纷到当地开庭审理。
原告成老汉系原陈桥乡葆华村农民,操劳大半生将三个子女抚养成人、成家立业。如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成老汉本该享受儿孙绕膝、其乐融融的晚年生活。但事与愿违,2012年葆华村拆迁后,三个子女因补偿款和安置权益发生纠纷,继而对成老汉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经街道调解后,双方曾达成一纸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的分担。但成老汉认为三子女未按约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港闸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已届七旬,行动不便,加之该纠纷在当地也具有一定代表性,承办法官便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巡回审判,以期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及时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起初,次子成某依旧为拆迁安置问题与成老汉争论不休,法官旗帜鲜明的亮出自己的见解:老人拥有自由支配其财产的权利,并不因此增加或减少子女的赡养义务。经过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成某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赡养老人。趁此时机,法官当即邀请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参与调解,引导双方商讨具体赡养办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子女按月承担老人赡养费,医疗费平均分担,并当场签字确认。成老汉紧缩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为赡养问题而心力交瘁的三个子女也如释重负。一场积怨已久的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场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近年来,因为拆迁安置而引起的赡养纠纷在港闸区呈上升趋势,利用巡回法庭把此类案件深入到当地进行审理和调解,充分利用多种力量,动员亲属、群众、街道干部等参与其中既能达到事半功倍化解纠纷的目的,又能起到普法宣传的效果。”该案承办法官肖红波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