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老板故意制造假事故骗保终获刑
作者:商晶晶 发布时间:2014-05-23 浏览次数:318
个体修车老板张某故意制造单方或者双方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后,直接装进自己囊中,本以为能瞒天过海,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如皋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张某在如皋城北市场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凡有顾客来修车,张某均暗自告诉顾客“在我这儿修车可以不要修理费”。张某征得客户“同意”后,按照汽车坏的位置重做现场,故意碰撞,然后电话报险。保险公司以为是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赔偿金被张某截留。经审理查明,张某从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间,采取利用客户送修的车辆故意制造单方或双方事故再申请保险理赔的方式,先后19次实施诈骗作案,共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45355.5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