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江苏法院网”向社会公众进行庭审直播。在该网站“庭审直播”页面,4个视频画面将法官、原告、被告及旁听人员在庭审时的情况展示得清清楚楚。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连贯,庭审直播效果良好。

 

2014331,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一件标称含25%羊绒的羊毛衫。后因穿上感觉不适,原告将该羊毛衫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证明该羊毛衫成分里面根本没有羊绒成分。原告认为被告用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出售,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消费额的三倍赔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庭审中,围绕原告是否是消费者,能否适合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法院认为,该案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意义,将其作为典型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近年来,法院以互联网庭审直播为举措,将法院庭审现场全面地展示给社会公众,为社会公众打开了一扇法制的窗口,让法院工作直接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更加了解司法审判,亲身感受“阳光下的公正”。到目前为止,该院已组织网络庭审直播8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庭审直播在该院已成常态,成为司法公开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