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的血汗钱被一些黑心老板当成了家常便饭,这些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近日,仪征法院审结了一起由公检法联合向拖欠工资老板“亮剑”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王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李某是仪征某公司的高管,去年春节临近时,她把工资表做好之后交给了总经理王某,王某说下午就会把工资打到工人们的卡上,可隔了五天,依旧没发工资,李某打电话询问时,王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50多名工人的工资接近13万元不知向谁去要。工人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尽各种办法联系王某夫妇,但是始终没有结果,最后他们将这一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仪征人社局发布《限期改正指令书》,责成该公司两天内偿还工人所有工资,指令书是由王某的一个亲戚代收,他本人并没有露面。此后就再没了音讯。38,该线索被移交仪征市公安局。当天警方就进行了立案侦查,311,将王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4个月后,王某在上海落网,隐姓埋名成一个快递员。王某解释,他并不想拖欠工人们的工资,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选择了逃避。王某说自己一开始事业还挺顺利,但是2008年他被人骗了一个大单子,随后的几年公司都是勉强经营,后来老婆身体不好,他把部分货款用于给老婆治病,之后就没钱发工资了。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罪行,并支付工人工资10万元。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又支付了2.6万余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案主审法官表示,用人单位所赚取的每一分利润中都包含着工人的智慧和汗水,企业一定要合法用工,决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即使遇到了客观的经营困境,应该采取积极妥当的措施和政府相关部门、劳动者进行沟通协调,决不能以此为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