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国道上低速行驶骑跨非机线 追尾要担一半责
作者:许标 严雪琪 发布时间:2014-05-22 浏览次数:304
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重挂车追尾中型厢式货车的交通事故案件。与普通追尾案件不同的是,在这起事故中,因前车低速行驶,且部分车体驶入了非机动车分道线,因此被判承担一半责任。
审理中,被告方认为事故引起的原因是重挂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而导致,责任全在后车。他们认为事故时何某的车辆正靠右行驶,至于低速行驶,并不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在法院向交警部门调取有关事故处理材料后发现,虽然事故路段车速只限高不限低,但是事实上何某驾驶车辆明显低于正常车速,显然会对同方向后面的车辆行车产生影响,需要后车及时作出准确判断,低速必然对该次事故有一定影响。从事故现场照片上,还可看出相撞时前车的轮胎印骑跨在机非分道线上。因此对于何某在道路上驾驶发生故障的机动车,并骑跨机非分道线低速行驶的行为是有证据支持的,何某自己也承认当时挂了档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其中死者王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故地,未能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而何某在该事故中具有驾驶发生故障的机动车,在国道骑跨机非分道线低速行驶的行为。结合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以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查,法院认定事故双方按照50%的比例分担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方因交通事故致王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合计人民币58.4万元;超出保险赔付限额的10万元,由登记车主某公司赔偿。
【法官说法】
车辆追尾事故,主要是由于前后车距离之间太小或驾驶人反应迟缓等原因,导致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车辆有违章行为导致追尾的,与事故产生一定的因果关系,无论前车、后车均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