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5月21日下午2时30分,随着法槌“啪”的一声清响,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在南通中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端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是该院副院长徐峰,而合议庭另外两名成员则是该院刑一庭庭长臧建伟、审判员杜开林。据统计,今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领导已办结各类案件116件。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南通中院制定出台院庭长主审和担任审判长进入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明确要求院庭长在做好行政管理的同时,应参加合议庭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参加审理的案件;要求院庭长应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与青年法官结对,为青年法官开一次示范庭,院长组成合议庭办理案件1件以上,庭长的年度办案指标不少于该庭法官人均办案的10%,副庭长承办案件的指标为本庭各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案件平均数的70%。同时要求院庭长在审理案件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注意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

  同时,南通中院还出台《院长接待办法(暂行)》,落实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责任,并首次明确对信访人反映本院审理案件程序严重违法又不予纠正的;信访人对本院生效裁判不服或对裁判内容不理解,经原承办部门释明后,仍不满意的等九类信访案件必须由院长亲自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