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深夜抢劫独行女青年,本以为只“收获”现金手机等实物,却未想在女子包中翻出一张写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和密码的纸条。根据纸条“提示”,男子成功登陆账号并顺利转出人民币1.3万元。近日,该男子被武进法院判决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41月初的一天凌晨,夜班结束的女青年蒋某独自步行回家,蒋某的住处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某小区。快步行走的蒋某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被一双眼睛紧紧地盯上了。

 

现年27岁的男青年王某意欲自己开一间网吧,虽然有朋友鼎力相助,但由于经济条件有限,资金缺口仍是不小。当晚,王某看四下无人、女子似乎也未有任何防备意识,遂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在小区某幢丙单元门口,王某采用捂嘴、言语威胁等手段抢得女子的拎包并迅速逃离现场。

 

回到住地后,王某发现拎包内不仅有女子的身份证、一部苹果手机和部分现金,更有一张写有某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和密码的纸条。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王某用自己的电脑登陆了支付平台的网站并输入了账号和密码,竟成功进入了该女子的账户页面。据王某交代,他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该女子银行卡中的一万余元转出消费,转账过程中需要相关的验证码,但是获取验证码的手机就是对应的抢得的苹果手机。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已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