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上午,太仓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批特殊的申请执行人,与申请立案时的愁眉不展与担心不同,这次大家都兴高采烈。原来,法院执行法官在这里为他们发放公司拖欠已久的工资,94位申请执行人共计56万余元的企业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20144月,太仓市盛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的部分工资申请了仲裁,并达成仲裁调解书。后因公司无力履行,5月初,94位公司员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所拖欠的工资。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并迅速展开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排查,在了解到公司在社保部门有未结算的款项后,为了使申请人尽快拿到工资,执行局积极与社保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对尚未到结算时间的社保款项进行先行结算,节约了落实执行款的时间。整个案件从申请执行到款项到位仅仅半个月的时间,94位申请执行人全部拿到了拖欠的工资,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了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