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上午,盐城中院联合该市城乡建设局举办“房屋征收与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全市房屋征收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当日,共吸引200余名房屋征收相关单位人员前来听课。

 

据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已有3年多时间,期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评估机构能够按照《条例》规定,确保房屋征收行为实体和程序合法,努力做到征收补偿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在征收过程中也遇到了依法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能执行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推进,以及部分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拒绝搬家让房等难题。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盐城中院邀请省高院行政庭审判长陈迎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的司法审判”进行授课,专门解读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特点、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申请的司法审查程序和要求,旨在让我市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了解掌握人民法院对房屋征收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和要求,提升法规政策水平,在今后的房屋征收过程中,更加严格、规范地执行《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使房屋征收这一政府行政行为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