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云南的女子张某在市里打工时认识了朋友吴某,后辗转随其来到江苏,被东台郑某、李某教唆合伙骗婚后被同伙抛弃,最终事发落入法网。案发几年后被刑事拘留时,张某才幡然悔悟。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张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张某出生于1989年,只有小学文化,在市里打工为生。工作没多久,年轻漂亮的张某结识了朋友吴某,吴某以浙江工资待遇高为由,劝张某与其一起到浙江投靠其表哥,张某欣然应允。张某到了浙江,便被吴某以找工作为由拿走了身份证,但吴某没有带来许诺的高薪工作。数日后,焦急的张某等来的竟是吴某让她和另外几个年轻姑娘做小姐接客的安排。张某和其他姑娘都不愿意,吴某只得另想他法。吴某以江苏工资待遇也很高为由,带着张某等人来到江苏,将她们介绍给了郑某和李某。

 

张某以为这次来到江苏会得到一份好工作,可李某却告诉她,她到江苏不会进厂上班,而是要装作李某的表妹,和李某演一出骗婚的戏码。李某许诺事成后会给张某两千元,并送张某回家,张某便答应了。李某联系了东台市某乡镇一户周姓人家,年轻漂亮的张某很快便得到周家认可,双方敲定婚期后张某便按照李某要求向周家索要了一万五千礼金。张某将礼金交给李某后,便等李某来接她回家,可眼看约定的日期过了李某等人还是没来,张某便慌了。周家人发现张某准备逃离周家,便扣住了她,张某只得将他们的“计划”和盘托出。

 

当年事发被抓张某被关了几十天,释放后张某便回了老家,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张某以为既然当年放她回家那便是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孰料几年后还是因为这事被抓。困惑的张某走上法庭才幡然悔悟。

 

法庭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刑罚处罚。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对其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遂判定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