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都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首次启用了结对帮扶机制。该院少年庭在给犯寻衅滋事罪的17岁被告人周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了解到周某无业在家,父母又忙于生计无暇照顾,无法尽到保证人的职责。为加强对周某的关怀和教育,防止其闲散在家再生事端,在征求周某的意愿后,经多方考察和联系,该院最终确定当地一家理发店作为周某在宣告判决以前的帮扶单位,与周某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理发店店主作为帮扶责任人,对被告人周某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培训理发技能,进行日常考核,并及时反馈其表现情况,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使取保候审制度在少年审判中发挥实效。

 

今年以来,针对司法实践中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取保侯审后,保证人往往流于形式、“保而不管”,导致被告人在案件受理后至判决前这一期间存在无人管、无事做、无人帮的“三无”监管空白,极易因监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的情况,江都法院发挥少年审判延伸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保证方式,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取保候审适用中的作用,拟选了一批爱心企业,作为与未成年被告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的爱心单位,实行“一帮一” 的帮教、监管,让社会爱心接力,覆盖监管真空地带,填补缺漏,既让未成年被告人有人帮,有人管,又让其有业就,重塑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从未成年被告人取保侯审的“三无”到“三有”,江都法院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探索,启用结对帮扶机制,变空洞的说教为实实在在的挽救教育,逐步完善保证方式,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