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官明察秋毫避免一起诉讼骗保案
作者:金永南 邓建华 发布时间:2014-05-19 浏览次数:292
为获取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通州某纺织公司竟隐瞒职工因病死亡的事实,谎称职工系工作时意外跌倒致死。日前,在通州法院民二庭法官的明察秋毫下,查明了企业恶意诉讼的事实,有效避免了该起诉讼骗保案。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杨某是否属于意外死亡。诉讼中,纺织公司坚持杨某系意外伤害死亡,并申请二名证人出庭作证。从原告的举证看,认定杨某意外死亡似乎无可非议。
民二庭李素钧庭长在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案情汇报后,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杨某如系在工作时跌倒死亡,应为工伤,其亲属为何同意公司仅赔偿16万元了结?如属意外伤害死亡,杨某亲属缘何将保险权益转让给公司?李庭长认为,其中必有隐情。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李庭长与承办法官决定主动到当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查。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李庭长等详细询问了调解过程,仔细翻阅调解案卷。案卷中,李庭长从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书中发现了端倪。原来,双方的申请调解书中均写明杨某系在上班时因心肌梗塞死亡。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在证据面前,纺织公司自知理亏,主动申请撤回了诉讼。通州法官明察秋毫还原案件事实,也赢得保险公司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