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小纪法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便民服务,妥善化解矛盾,连续二十年“无信访”、“无投诉”、“无违纪”、“无错案”。近三年来,法庭收案1200余件,每年案件调解撤诉率均在65%以上,得到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强化“四民”意识,在细节服务上出新招。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亲民”上下功夫,建立假日法庭和预约、上门立案制度,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成立2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实行就地释明、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矛盾。加强诉讼指导,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主动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有效钝化矛盾。

 

落实“四化”措施,在化解矛盾上下狠功。按照“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的要求,加强矛盾化解。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流程,实行立案前、诉讼中调解、判后释明。与镇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共建机制,整合资源,化解矛盾。建立案件风险评估研判、判后回访、上诉必谈等制度,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事件发生。通过举办法治论坛、开展法制校园行等,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围绕“四治”主线,在改进作风上求实效。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治理庸、懒、散、奢上出实招。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进行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整改落实。在每份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承办人及庭长、监察部门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实现“四无”目标,在保障发展上做文章。与重点社区、企业挂钩,开展工作交流、法律宣传等。推行法官分包挂钩服务制度,强化与党委政府、村组和民调组织的包片对接。定期向党委政府发送涉诉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和司法建议,提供决策参考,促进辖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