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个体小老板 借款数十万被输光
作者:季金龙 卓夏 发布时间:2014-05-16 浏览次数:284
因对方是个体小老板,且是自己弟弟的同学,便轻易借给对方近40万元,结果不但承诺的高利没有得到,便是本金也被对方当做“赌资”给输了个精光。近日,建湖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
年过五旬的张某是建湖人,年轻时随丈夫去南京做生意至今,手头很有些积蓄。2012年“五一”期间,张某回家探亲。在与弟弟喝茶时,认识了弟弟的初中同学刘某。经弟弟介绍,刘某年少有为,不仅有个体面的正经工作,而且还有自己的个体事业,在同学当中也是个头脑人物。同样是生意人,再加上弟弟的推崇,张某对刘某的观感也很不错。
2013年3月的一天,张某突然接到刘某的电话,要跟其借款50万暂时串一下,并许之以高额的利息。想到对方是弟弟的好同学,而且又是个体小老板,而且还能将闲钱利用起来,于是张某未加多想,便答应了对方的请求。殊不知,此时的刘某早已深陷“赌潭”无法自拔了。早在2012年的9、10月份,刘某经人引诱多次赴外地豪赌,不仅家底输光而且还欠下了巨额债务。然而,无力自拔的刘某并没有幡然悔悟,而是想通过借钱继续去豪赌来改观现状。可惜,事与愿违,多方筹措来的资金也很快被他输得精光。想到事情很快就会败露,刘某急忙逃离建湖。张某在刘某失去联系后随即报警,不久刘某在外地被抓获归案。
建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尽管刘某已得到了其应有的惩罚,但张某却悔不当初,如果当初借钱的时候能再谨慎一点,对刘某的情况调查清楚一些,那么她绝对不会借那么多钱给对方。在此,承办法官郑重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民间的借贷很平常。但在借钱时,一定要调查清楚对方的人品、嗜好、经济状况等,万不可因轻信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