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张某、李某的儿子小张因殴打他人被带至派出所谈话,张某、李某带领二十多名村民去派出所看望,想以人多给派出所施压使其赶快放人。

 

在看望过程中,张某夫妻及张妹、张父等人硬要进入派出所办公场所,被民警和保安阻止,张某等人院内与民警、保安发生争执。派出所办公室内的小张见此情景,便对办案民警说:“你再不放我出去,我就死给你们看!”话没说完就急忙用头去撞了两下墙,然后躺在地上就不起来。

 

张某夫妻见状大喊:“‘派出所’打人啦!大家快救我儿子!”边和家人带头往办公室冲,村民们便一起冲进办案办公室,围住民警撕扯、辱骂,张妹等则推搡、抓扯民警,经民警多番劝说无效,仍继续在办公室内吵闹。张某更对想离开的村民大骂“哪个要走就不是人”等话,许多人因此而返回,混乱场面持续近一个小时,致使多名警察和保安身上的衣服被撕坏,身上多处抓伤,使派出所工作也无法正常开展。

 

事发后第二天,老张主动到派出所自首,供述自己没有参与到殴打,但自己不该错误诱导他人,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张某夫妻及张妹被抓获后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老张、张妹以暴力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系共同犯罪。综合案情等因素,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张妹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老张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