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法院四大举措防范社会风险
作者:王笑一 刘建军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937
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钟楼法院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防范类案纠纷引发的社会风险,努力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效明显。
强化多方调解,防范融资纠纷引发社会风险。受宏观经济下滑、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银行紧缩银根,企业的授信额度减少,各大银行加快收贷步伐,企业发展受到影响。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呈井喷式增长,钟楼法院在案件受理后从全区发展大局和稳定大局出发,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绝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与银行、信贷企业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为企业谋活路、找出路,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多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努力实现借贷双方的双赢。
加大执行力度,防范劳动纠纷引发社会风险。近年来,劳资纠纷日益增多,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特别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被迫裁员,甚至个别企业主弃企逃债,大批员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法院涉劳动争议批量案件明显增多。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对此类案件设置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受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审理,执行部门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帮助员工讨回工资。对于逃债的企业老赖一方面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络上进行全国通报,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名单,在文化宫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另一方面通过拘留等措施震慑拒不支付工资老板,对企业资产进行拍卖偿还工人工资。
创新解纷方式,防范物业纠纷引发社会风险。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愈加尖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钟楼法院设立物业服务纠纷司法调解处理中心专门受理物业纠纷,成立“物管法庭”进行审理,采取向物业公司送达建议函、向业主送达告知函及倡议书等方式,力促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自行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派驻法官联系相关街道、社区至街道或物业服务纠纷所在小区进行调处。
成立家事法庭,防范家事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钟楼法院从家庭关系的修复入手,成立全市首家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采取少年与家事审判合一模式,对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实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