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工人、四个保安合谋盗窃公司财物
作者: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320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内外勾结的职务侵占案件,以被告人于某敏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家住沛县朱寨镇的于某敏与几个丰沛老乡都在中能硅业公司内干防腐工作。
当晚在中能硅业公司生产区东门的执勤保安是孟某露和伏某楼,李某波骑着两轮电动车来到他们跟前,说:“我们想出点东西,你给北门打个电话商量商量,回来该怎么办怎么办”,孟某露满口答应说:“行,我给北门打电话”,然后,孟某露给北门保安张某兴打电话,说:“我这边有几个人找我出点东西,你看能出吧?”,张某兴说行。大约在夜里10点40分左右,李某波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北门,北门另一保安李某林就拿遥控器把公司大门打开,没有检查,直接就放行了。李某波等人将法兰盖卖给中能硅业公司北门附近的一个废品收购站,得赃款8200元。而被盗的法兰盖系中能硅业公司刚从日本进口的钛钢法兰,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63600元。
案发后,于某洪、杨某建、孟某露、张某征、李某林、张某兴陆续被抓获归案并被判刑。于某敏、李某波、刘某业等人闻风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