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请人帮忙销酒宴请他人自己却贪杯喝酒,酒后驾车撞上路桩身受重伤,花去10万多元治疗费用,要求朋友赔偿不成,张青将受宴请的五名客人告上法庭。近日,灌南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判决李江等四人赔偿张青损失合计15000元。

 

201392上午,从事烟酒销售业务的张青因生意冷清,请朋友王才介绍熟人帮助销酒,王才即带张青去找朋友李江,李江当即答应帮忙,为表达谢意,张青提出宴请李江,李江应邀并喊上赵伟、高学、刘明一同前往。席间除赵伟提前离席,其余五人开怀畅饮,喝掉数瓶白酒。张青虽已醉酒,仍独自驾驶助力车回家,途中撞上公路里程桩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创伤性重型脑损伤、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等多处伤情,花去10万多元治疗费用。张青认为,同桌饮酒五人明知其醉酒却未尽到照顾义务致使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要求李江等人赔偿。李江等人则认为席间一直是张青劝别人喝酒,其五人并未恶意劝酒,而且也已经提醒其要安全驾驶,其受伤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张青遂将李江等五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25726.6元。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青作为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明知自己醉酒不能驾车仍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自己受伤,自身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江、高学、刘明、王才在与张青共同喝酒时,对张青过量饮酒未予善意提醒、劝阻,在张青醉酒后,又未尽到必要照顾义务,对张青受伤,具有一定过错,应予适当赔偿。而赵伟离席较早,并不知道张青醉酒驾车,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江等四人赔偿张青损失合计15000元,驳回了张青要求赵伟赔偿的诉讼请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