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法官的群众观点,提升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金坛法院制定《关于驻村法官工作制度的意见》,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制度。目前,全院80名法官全部分派到93个行政村担任驻村法官

 

形成工作机制。成立驻村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并由8名副职院领导担任8个镇区的驻村工作组组长,各驻村法官在驻村工作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打造驻村法官平台,在全市每一个村均设立一个“法官联系点”,确定一名联系法官,在联系点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设置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公布联系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驻村法官每月驻村开展工作一次,并经常与村干部保持联系,遇特殊情况,须随时前往。

 

明确职责任务。通过开展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和个案调处中的“传、帮、带”,培养基层群众自主协调解决纠纷的能力;指导帮助基层组织研判社会矛盾的现状和特点,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同时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以驻村法官制度为平台,完善基层协助网络,合力解决“送达难”、“执行难”问题。

 

完善工作考核。每个驻村法官都要建立驻村工作日记,并建立驻村工作档案。年底,每个镇区驻村工作组组长均要到驻村法官所在地听取村干部和群众对驻村法官开展工作的意见,并参照其驻村工作日记及驻村工作档案,对驻村法官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结果通报全院,并以此作为年底考核及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