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转业不成闹分手 法院精心调解化纷争
作者:黄文娣 发布时间:2014-05-13 浏览次数:273
近日,武进法院横山桥法庭依法审结一起涉军婚约财产返还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解除婚约,女方小朵向身为解放军士官的小伟返还订婚礼金8万元。
2010年冬天,刚刚大学毕业的小伟应征入伍,在四川某地驻守。
2012年12月,小伟经人介绍与家住常州市武进区的姑娘小朵相识,借助发达的信息通信技术,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2013年9月,小伟和小朵订婚。小伟的父母通过介绍人之手交付给小朵的母亲礼金16.88万元,另外给付了小朵1.88万元压岁钱。当天,小朵家按照风俗退还了3.08万元。
2013年12月,介绍人上门约谈婚期。小朵的母亲想到小伟是军人,担心婚后二人长期两地分居不利于女儿幸福,就提出可否让小伟转业后再结婚,故未同意结婚日期。而这时,小朵也希望男友能早日转业回到自己身边。
2014年2月,小伟告知女友,自己暂时不能调配到江浙一带服役,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转业。听到这个消息,小朵对于未来的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但是双方的父母并不知晓二人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在此期间,双方家长已议定婚期,小朵的父母为女儿购置了8万余元的家具、电器作为陪嫁,并直接让商家送至小伟家。在得知二人缘分将尽之后,双方家长多次为上述物品的结账事宜闹不愉快。
2014年4月,小伟的父亲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小朵全额返还礼金。
开庭当天,小伟和小朵本人均准时到庭。庭审现场,双方对于各自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分歧较大。休庭调解时,旁听的亲友数十人纷纷掺杂意见,最终由于对要返还的礼金数额歧义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本案最终经多次协商,双达成调解方案,经折抵小朵的陪嫁物品后,小朵及家人退还小伟婚约礼金8万元,今后双方再无牵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