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司法建议“指路”农村小贷公司健康发展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352
“我们将在未来工作中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切实加强区内小贷公司管理督查,继续开展小贷公司‘风险防范大讲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小贷行业协会新区分组的自律功能,将专项大检查与平时抽查结合起来;建立区小贷公司监管顾问小组、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准备;加强金融法制宣传、强化日常监管机制、注重行业人才培养以确保区内小贷公司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杜绝违规经营等问题的出现。”针对虎丘区法院关于防范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问题的司法建议,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前积极回应,向法院做出意见反馈。
近年来,农村小贷公司发展势头较强,但是仍属于初创探索时期,发展政策及运行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成熟,也需要国家和社会各届给予关注和支持。虎丘法院结合“千、百、万”工程,能动司法服务千家企业,针对今年上半年以来涉及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案件大幅增长趋势,对受理的27起案件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发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几方面普遍性问题,如在运营中贷款流向严重偏离政策,仅少部分贷款流向“三农”领域;信用审查过于宽松,贷款担保效力不高,发放贷款金额普遍偏高,信用风险超出可控范围;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合同签订程序把关不严,对客户跟踪服务和还款监督不到位,放贷对象多为外地个人和公司导致追款难度增大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对农村小贷公司的发展壮大也是潜在的“绊脚石”。虎丘法院探讨后认为,法官的职责不仅在于审理案件定纷止争,对促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在对案件情况研讨后针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信贷制度,有效控制风险;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健康发展;银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融资监管,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入小额贷款行业。
收到金融办的反馈意见,虎丘法院民二庭法官也深有感触,韩若铭庭长如是说“说明金融管理机构和农村小贷公司都对未来发展面对的挑战和风险做好了迎战准备,由于吸收存款的局限性,小贷公司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的困境,小额信贷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是一种劳动密集型、靠人力评判的技术,因此对贷款的掌控能力要求很高,如何正确定位小贷公司的地位和发展路径,情形认识小贷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关系到其行业发展前景和整个信贷市场法律体系建构,因此要予以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