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法院按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专业法官会议,保障和促进审判组合——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定案把关机制作用的发挥。

 

明确机构功能。专业法官会议是为审判组合、合议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的内部咨询议事机构,并以此压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和范围,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构建配套过滤机制。同时,专业法官会议可总结审判经验、研讨类案审理规范,并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讨论,为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提供重要参考。

 

设定条线会议。在立案行政、刑事、民商事、人民法庭四个业务条线,分别成立由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以及该业务条线资深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各自独立运行,成员分别为515名,专门研讨本条线审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新类型等案件。

 

规范议事程序。明确专业法官会议召开的周期、时间和出席人员数量。提交讨论的案件,承办法官应于会议召开一日前将案件审理报告或汇报提纲送交相关成员阅看。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与专业法官会议多数意见不一致时,仍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完善制度保障。各条线专业法官会议设1名会议秘书,主要负责该条线会议日常工作。同时,汇报部门均派员做好会议记录交由参会成员签名;讨论的案件结案后,需及时填写书面反馈表向专业法官会议反馈结果,并由会议秘书做好建档备查工作。